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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校级申报和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各部门:

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人函〔2025〕23号)要求,现做如下通知:

(一)请各单位根据《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指南》(附件2)相关申报要求,并结合填报说明完成《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推荐书》(附件4)填写。推荐书及申报要求以粤教人函202523号通知为准

(二)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推荐成果汇总表、推荐书时间为2025年9月51600前,提交邮箱jwb@gdpt.edu.cn。

(三)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,将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各等次获奖名单,并依据限额要求(见附件2)从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。 

附件